第三十六章 半碗鸡汤-《重生之先声夺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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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仍然健在的阿婆被他写死,街口那位明明就四肢健全、活蹦乱跳的修鞋匠则成了残废,还有隔壁某邻居的女儿,不幸发了疯。唯一稍微真实点的,是他隔壁的隔壁家的小儿子——这位仁兄是真的死了,80年代严打期间造了把土枪出去抢了10块钱,结果判了斩立决。但林淼不敢写得如此华丽,于是脑洞稍开,就改成了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车祸惨剧。
在连续搞死搞残这么多人后,写到今天,林淼突然觉得不能再这么漠视生命了。
于是笔锋一转,今天的主角井婆婆,就成了一个苦等儿子归家的可怜人。
结尾是这样的:“阿明叔北上闯荡多年,井婆婆嘴上虽从未说过思念,但却时常独自坐在井边发呆。年轻时的阿明叔喜欢喝啤酒。每天临近傍晚,井婆婆都会买两瓶啤酒,装进打水用的小铁桶,浸入冬暖夏凉的井水里。然后在夕阳下走出小巷,等候下班归家的独子。阿明叔走后,井婆婆再没买过啤酒。一眨眼,那年在井边呱呱坠地的孩子已经会叫奶奶,可奶奶的儿子,却仍还没有回家。”
林淼写写停停,一篇文章写了接近3个小时,等画下最后一个句号,他不禁长舒一口气。
刚才入戏太深,差点把自己给感动死了。
站起来走到阳台,抬头看看天色,天色略显阴沉。
林淼揉了揉手腕,文思还未退去的脑海中,又对这本书的套路产生了新的构想。
话说中间部分和结尾部分,其实是可以对比呼应起来的。
比方结尾如果要写离别,中间就可以写得尽量热闹,写出欢聚的感觉;再比如结尾要写某人安详地寿终正寝,中间就可以写他几十年的生活不易,艰辛求存,却死如尘埃。同样的道理,如果中间非要写到某人暴毙而亡,结尾就可以来个新生命的诞生。
总之就是要伪装成很有哲学内涵的样子,长短相形,高下相倾,朝着读者的心头用劲,一字一句,打进阅读者的心脏,打得他们心脏病发。最重要的是,写法一定要往死里矫情!
“嗯……看来寡人的水准又有所精进啊……”
林淼很满意自己搞出的这个套路,然后抬手看看表,3点52分,爸妈应该快回来了。
果不其然,不到10分钟,楼下就响起了开门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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