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九章 不要不要的-《仙迹天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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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一座城,是为了忘掉一个人。
心里根本无法释怀,然后我选择了离开,那一年我去了帝都,希望可以跟上那里的繁华的节奏,更希望偌大的城市可以淹没我的小悲伤。
不管到了哪里,我都无法放弃写小说,就像我无法拒绝每天晚上看着天空发呆一样。连找的第一份工作,都是挨着经常投稿的出版社。
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失恋的滋味,和自己喜爱的工作只有一墙之隔,却只能往里寄邮件,偶尔得到回复些虚伪的赞颂,并且获得那少的可怜的稿费。
同住的女生竟然羡慕的不要不要的,我告诉她,其实写东西很简单谁都可以的,而且不需要什么伟大思想,找本书改几个字照抄一遍就能去出版社换钱花,这个时代只需要写手,不需要作家。
同住的女生歪着头眨眼睛,表示听不懂,在她眼里,有稿费就已经很棒了,我这才发现,我们宿舍里住的都是傻白甜。
来帝都的第一个梦想就是当职业作家,却阴差阳错的当上了老师。
大概是因为我在投递简历上面写了英语六级,其实我除了做题,对教育孩子,简直一窍不通。
培训时候,培训者告诉我们,照着课本念就行了,这里的小孩好骗。
结果,我每个季度,我都是评比第一的明星教师。我想,大概是我比较会哄小孩吧,用自己的悲伤故事,当笑话一样讲给孩子们听。
听懂的人会流眼泪,而孩子们特别单纯,就当笑话听了。
工作大抵如此,生活糟糕的一塌糊涂。
坐着地铁,从这里开到那里,任何人挤着没有一点空间,可心和心却隔着天河的距离。
最让人心碎的,莫过于接到一个个电话,别的同学都开花结果了,我却在帝都飘着流浪,资深北票。
以后的以后,我是谁的某某,本想让他开心的看我穿婚纱的样子,现在却只能活在回忆中。
那时候,我最喜欢的就是把一首歌,调到单曲循环,然后安静的沉静在音乐里,写自己的稿子,班得瑞,肖邦,甚至贝多芬都是我的朋友。
唯独对流行音乐不感冒,因为我以前给人写歌词,觉得那些歌词太假,还不如纯音乐更能适应自己的耳朵。
生物学家说,乌贼有三颗心脏,心疼了需要八只手安慰。
小强有两个大脑,夜深了在一起想着谁。鱼只有七秒记忆,转身后就再也不记得。其实,帝都就是一个巨大的鱼缸,有些人,说过再见之后,就是一辈子不见了。
我没有鱼的能力,好些事想忘也忘不掉。我没有八只手,只能有双手捂着自己的双眼,不让眼泪流下来,回忆的时候无法安慰自己三倍的疼。
无时不刻想念,一定比两个大脑想的更久。已经不再奢求太多,只想早晨醒来,看见有个人和阳光都在。
有些事情记下来也不是为了记下什么,只是希望未来的某一天,某个人,某个自己可以看到,至少那个时候我会明白现在的好些喜怒哀乐。
1.每个女孩儿都是*,天使是不可以被伤害的。遇到她就必须疼她,因为上辈子她的翅膀断了,寄在这里保管着,迟早有一天,他会从天而降,回来取走属于她的另一半。
2.都好几年,高考失利的伤口,却依然是我未愈合的疤痕。
还是总会想起那时的梦想,那时的冲动,还有那个记忆深处的男孩。他抬头望着天空的样子是最帅的,似乎还能看到他的脸庞拂过我眼眶。
如同最黑暗的夜空里的星辰一样漂亮。
我记忆里的男孩总是很深刻,那时候我每天都期待看到他,期待他的声音,期待他路过我心里的每一个脚印。
那时候有好多男生追他,而我一直是徘徊在他心门之外的人,就像月亮,虽然很亮却永远都够不到。可是我还是傻傻的,依然跑去他们班门口偷看他。
小y和男孩儿一个班,每天向我描述这男孩儿的各种好,告诉喜欢他是需要排队的。
3.小y不知道这句玩笑真的很伤心,而我也居然因为一句玩笑伤心了好久。还好这些都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。不是我的,我没有强求过。小y说,喜欢就追吧,就算排队,我也可以替他挂个号的。
4.我说算了,一切随缘吧。
我也想过喜欢就追啊,就算失败又怎么样,至少那个男孩儿会知道,他被这样的喜欢过。有时候,我会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孤单,那时候的
5.一个人,一段情,一句话,忘一被子也忘不掉。
6.一起去过的地方,一起看过的天空,一起吃过的汉堡。一起。。。。
7.小y是一个可以好到没心没肺的人,在他的眼里,似乎除了古城的天空,一起都是矿泉水的纯度。
他会在特别冷的冬天一觉睡到自然醒,然后嘻嘻哈哈的给宿舍楼外的我打电话,而我去不会告诉他,我在外面等他很久了。
每天傻忽忽的,却傻很可爱。
8.喜欢听的歌,叫红豆。走在一条陌生的街口,突然听到它,我会伤心的蹲下哭起来,小y说过,每首歌里都藏着一个灵魂。越是相似越是伤感,歌里的悲伤是此人藏着的眼泪。
9.我和小y成为朋友已经快一年了,想一想真的很快。我是怎么把男神追成普通蓝颜朋友的。想想就觉得神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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